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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免于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办理指南
(201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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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     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办理指南

    办理地点       365bet体育在线导航口岸检验检疫科 3楼305室(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7-3号)

  办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联系电话     0429-3126706

    申请条件       葫芦岛口岸符合《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以下简称船舶卫生证书)申请的船只

    办理材料      《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申请书

  办理流程     

    1.申请与受理

    船方主动申请办理船舶卫生证书或检验检疫机构检疫查验过程中发现不具备有效船舶卫生证书的船舶,应由其负责人或代理人填写《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申请书》,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

    2.现场检疫

    现场检查小组至少由2 名工作人员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检查人员为省局许可的授权签字人,检查时对照《船舶卫生检查记录表》,可采取查阅文件、直观检查、仪器检测等形式对船舶卫生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必要时可采集样品送实验室检测。并按要求逐项填写《船舶卫生检查记录表》的相关内容。检查完毕向船方通报检查结果,说明对船舶的处理意见,并请陪同检查人员签字盖章。 

    3.证书签发

    经现场卫生检查可免予实施卫生控制的船舶,签发《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船舶卫生检查记录表》带▲的项目为关键项,如评定为否,必须实施卫生控制,签发《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如不能在港口进行检查或执行必要的控制措施,而且未发现感染或污染的证据,则可在原《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上加盖延期章,将其有效期延长1 个月。按照《船舶卫生证书填写说明》的要求,将船舶卫生控制证书的所有项目应填写齐全、规范,并加盖检验检疫机构中英文签证章,由授权签字人签名后签发。

    4.归档

    证书正本交给船方,副本、申请书、检查记录、收费单等资料须归档。

    5.注意事项

    1)现场检查小组至少由2 名工作人员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检查人员为省局许可的授权签字人。

    2)《船舶卫生检查记录表》带▲的项目为关键项,如评定为否,必须实施卫生控制,签发《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

    3)如不能在港口进行检查或执行必要的控制措施,而且未发现感染或污染的证据,则可在原《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上加盖延期章,将其有效期延长1 个月。

    4)证书必须由省局许可的授权签字人按要求签字后签发。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3)《关于印发<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检查签发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质检卫〔2008544号)

 

 

 
  • 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办理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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