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发挥党组中心组的带头作用,推动葫芦岛检验检疫局党员干部群众迅速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工作部署,按照《中共辽宁检验检疫局党组关于印发学习宣传
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检党组〔2017〕85号)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学习目的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全党来一个大学习”的要求,党组中心组要带头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带头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和权威,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组中心组成员要当好学习的表率,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全面理解领会十九大精神实质的基础上,深刻把握新时代检验检疫工作的新要求,让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检验检疫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二、学习内容
要认真研读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准确领会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习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专题学习研讨7次,确保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主要内容:一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二是5年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和发生历史性变革;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等重大政治论断的深远影响;四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的重大决策部署;五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是深受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拥护和信赖的领导集体;六是习近平总书记是全党拥护、人民爱戴、当之无愧的党的领袖;七是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中关于质检工作的论述。
时间要求:2017年11月-2018年6月。
三、学习安排
(一)学习原文。要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进行全面普遍学习。本阶段学习应在11月10日前进行。
(二)开展系列集体学习研讨。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坚持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根据需要吸收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专题学习内容和时间要结合辽宁局党组和市委的相关要求择选安排。11月30日前要进行第一次集体研讨。
(三)开展系列专题学习。要在全面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检验检疫工作实际,按照辽宁局党组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围绕学习内容,分别开展7次专题学习。专题学习应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
(四)班子成员带头宣讲。党组书记是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要在全局内开展一次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宣讲。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找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点,在分管部门进行一次专题宣讲,宣讲活动应在12月10日前完成。
(五)持续深入学习。学习十九大精神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作为今后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长期坚持、反复学习、深刻领会。
四、具体要求
(一)要读好原著,在学懂上下功夫。要把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报告和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科学指导、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原原本本、原汁原味、逐字逐句、全面系统地学,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努力掌握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切实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二)要悟好原理,在弄通上下功夫。要做到融会贯通,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同把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实践贯通起来,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同把握党的十九大作出的各项战略部署贯通起来,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同推进全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实现检验检疫质量提升工作部署贯通起来,学深学透、入脑入心。
(三)要做好结合,在做实上下功夫。在学习中除了谈学习体会以外,更重要的是要将学习体会与做好当前工作、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谋划好明年工作结合起来,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往前推进,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抓好落实,形成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强大合力,确保今年各项任务目标的全面完成。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推动升级版“沿海强局”建设。
(四)要抓好组织,在实效上下功夫。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是党组中心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实际,注重实效,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热潮。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学习宣传活动,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是重点,要带头学习,做到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层。在武装头脑、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上下功夫,在完善思路、指导实践、破解难题上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