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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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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组织贯彻执行有关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落实本局的各项会议决策、决议和决定,牵头协调全局业务性工作。 二、负责本局的法治建设和普法学习、宣传、教育、培训及12365指挥处置中心等法治工作。 三、负责组织、协调、承办检验检疫行政处罚、复议、诉讼和司法衔接、调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走私、专项整治等工作。 四、负责本局行政许可受理和证书发放,及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五、负责本局各项业务风险监督管理、工作质量检查、稽查、督察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六、负责本局受理报检、计费、单证发放、业务统计、业务印章管理、证单档案管理、报检人员监督管理和代理报检单位的备案管理等检务工作。 七、负责辖区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出口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的受理、计费、证书发放和宣传培训工作。 八、负责辖区内进出口企业诚信管理系统、电子监管系统、口岸内地联合执法系统和电子稽查系统的牵头、组织和协调工作。 九、负责辖区内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备案和监管,及强制性产品认证免办审批等认证监管工作。 十、负责本科室CIQ2000系统和OA系统的升级、维护工作。 十一、负责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长:杨介夫,联系电话:0429-3126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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